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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PROJECT APPLICATION

关于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日期:2015-07-17 15:44:02

各单位、部门:

《201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和《201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公开发布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将择优推荐,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课题指南》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

二、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三、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万元,自选项目原则上没有资助经费。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四、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2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自2015年起,高校思想政治专题项目申报由省教育厅另行组织,不再列入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范围。不再单设文化建设学科,文化建设类选题可依据主题内容,选择其他学科申报。

五、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7日后出生)。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课题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新修订的申请书,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七、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5年度)》填写,申请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汇总表》等)见附件。

八、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报送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及要求: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5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和其中2份 申请书叠落夹在原件内;

(2)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报送部门的《201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

请各单位在报送电子版材料时,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联 系 人:张 丽

报送地址:第一教学楼C427

联系电话:31919049,13889811661(假期)

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5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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