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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ANNOUNCEMENT

2018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常规项目申报公告

点击数: 日期:2018-09-26 10:42:21

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常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用当代马克思主义凝聚思想共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服务,为推进沈阳文化繁荣兴盛服务,进一步讲好沈阳故事、传播沈阳声音、树立沈阳形象、扩大沈阳影响。 
      二、研究方向和范围
      《2018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结合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需要,确定一批重点方向性研究选题。选题只规定研究的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课题研究要坚持以事关沈阳振兴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系列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前瞻性、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申报课题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范畴,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研究类型和项目类别
      课题研究研究类型为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2万元。申报课题对沈阳实施“五高”措施、建设“四个中心”有重大影响、亟需研究解决的项目,经专家组论证,市规划办、学术办审定等规范程序,适当提高资助额度。常规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注意控制本单位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
      2.课题负责人在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4.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新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报课题,须在《申报书》中详细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
      5.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6.凡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7.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六、报送材料
      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加盖公章)原件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各单位、部门的《2018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常规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每项《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课题论证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本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常规项目申报日期为2018年10月13日16:00之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智深
      联系方式:024-31919049
      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
      附:1.课题指南
          2.申报书
          3.论证活页
          4.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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