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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 

请于2021年6月1日上午10时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候。电子邮件文件夹、纸质版请注明是“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或是“面上项目”。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