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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我校科研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进一步推动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3218》相关规定,学校近期对科研机构开展了全面考核工作。经各学院自行认定、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复审、报主管领导批示现将考核通过结果公布如下:

研究所(中心)2024年考核结果

序号

研究所(中心)

考核结果

1

建筑与规划学院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合格

2

建筑与规划学院

风景园林设计研究中心

合格

3

建筑与规划学院

建筑设计研究中心

合格

4

建筑与规划学院

人居环境设计研究所

合格

5

建筑与规划学院

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设计研究中心

合格

6

建筑与规划学院

BIM建筑设计研究中心

合格

7

土木工程学院

岩土工程研究所

合格

8

土木工程学院

隧道与地下工程研究所

合格

9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智能建筑设备控制技术研究所

合格

10

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机械应用技术研究所

合格

11

机械工程学院

机器人技术与应用研究所

合格

12

机械工程学院

载运工具与运输工程技术研究所

合格

13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研究所

合格

14

管理学院

工程造价研究所

合格

15

艺术与传媒学院

艺术科技创新中心

合格

16

艺术与传媒学院

文化传媒创新中心

合格

17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保节能与市政工程研究所

合格


特此通知。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