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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社科联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转发市社科联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以及市“两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整合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资源,集智聚力,助力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坚持服务沈阳的原则。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为宗旨,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和原创性,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2.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分别进行评选立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后不可改变课题类别,分别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立项。

3.坚持不重复立项原则。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哲社科项目及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

二、项目类型

本次共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其中,哲社规划办项目50项左右,社科联项目250项左右。每个项目类型下分别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课题类别。

申请人只可从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并在《申报书》封皮右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型”处填写哲社规划办项目或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填写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

申报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只能选择社科联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其他资历和学术要求。申报社科联项目的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包含1名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同志。

3.课题组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负责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

4.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

6.申报者应根据《选题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不建议完全自拟题目申报。

四、成果要求

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须刊发3篇以上(含3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2.研究期限从《立项协议书》签署之日算起,论文和研究报告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1-2年,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完成或研究成果二次鉴定未能通过,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退回已拨付课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

(二)社科联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资政建议、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资政建议成果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形成资政建议被《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内刊采纳。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2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采纳。

2.研究期限拟定2021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五、评审与资助

1.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组织课题评审工作,立项课题名单须在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签署《立项协议书》。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市社会科学重点研发项目专项资金予以资助。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0.5万元,青年课题资助0.3-0.5万元。申报哲社规划办项目,且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一般资助5-10万元。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按一定比例予以经费配套资助,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课题资助经费尾款退回。

3.课题负责人签署《立项协议书》后,课题经费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及本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六、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3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填报要求

课题组须认真填写《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详见附件2、3),A4纸打印,经科研处审核。《申报书》加盖科研部门公章,《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的信息

各单位科研部门填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形式,详见附件4),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仔细校对,纸质版报送、电子版报送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A4纸打印1份

3.报送要求

各单位科研部门的《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和各课题组的纸质《申报书》1份、《活页》5份(纸质材料每人一袋,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好),报送至科研处;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方式的文件夹命名汇总,连同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压缩为1个文件夹(以“XXX系-哲学社会科学立项申报”命名)发送至邮箱kyc31679827@163.com,只接受部门统一汇总报送。

 

联 系 人:刘智深

电  话:024-31919049

 

附件:1.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指南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

  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