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科研发展基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按所属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用于扶持教师从事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的预研。本次立项重点围绕“结构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设计及理论”、“市政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工程”学科方向;其他学科也可以申报。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教师须使用《申请书》,见附件1。
3.机关单位等其他拟申报人员,报送至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相关的院系(部),由院系(部)统一报送。
4.项目结项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业精楼A311室),以上材料电子版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主题为XX院系(部)-2021年秋季学期校基金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智深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1年秋季学期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