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新版《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有关材料可从附件中下载或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申请人要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领会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凡未使用2015年12月修订新版《申请书》、《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
2.根据省规划办限项申报要求,学校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课题申报范围。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要求执行。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6.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书》“经费预算”栏“专家咨询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劳务费”也不能超过总预算的10%;“管理费”按照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0.2万元填写。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采用2015年12月版,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与注意事项,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内容必须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封面的“学科分类”内容须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一级学科类别名称填写;“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一级单位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不加系部名称。
2.申请者的承诺,必须由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
3.预期成果形式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选择两项预期成果形式,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则表明结项时要同时提供这两种形式的结项成果,而非其中一种。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申请书》数据内容及已有相关成果必须准确真实,《活页》中填写前期相关成果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活页》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将不能进行申报参评。《活页》须含《通讯评审意见表》,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一般为4个A3版面,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5.《申请书》数据表:“字数(单位:千字)”填写3位数,即150千字以上为宜。“申请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填写。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6份,其中1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剩余10份采用“1夹9”的方式,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叠成一落,夹在1份申请书(原件)中缝装订处,活页在前,申请书在后。活页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上样表的格式填写,即“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紧接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填写,不能将活页另起一页填写。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得列入参考文献。
2.①申报材料须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报送《申请书》(2003版WORD文件格式,如更高版本请另存为WORD2003版后报送)时,每份申请书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各单位统一把《申请书》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报送单位命名,如“管理系”;报送《活页》电子版时,每份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汇总一个文件夹,以“报送单位-活页”命名,如“管理系-活页”。 ②填写《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1份。
3.“系统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电子版。
四、青年项目预审说明
为提升课题申报质量,省社科规划办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实施预审把关,组织专家学者对青年项目提出论证修改的意见建议,供申报者参考借鉴。具体信息如下:
1.坚持自愿原则,不做硬性要求,预审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承担。
2.专家学者对申报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仅供项目申报者个人参考,不作为能否申报国家项目的条件。
3.申报者按照专家学者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其项目与其它类别项目一起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对申报的青年项目资质进行审核。2016年1月13日前,将青年项目申报活页(7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每份活页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报送单位-一级学科”命名,如“张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中国文学”。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申报时间时值假期,请各单位参照我处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
2.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要杜绝重复性选题,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各单位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申请书》及《活页》一式1份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4.学校评审后,将通知相关申请人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数据、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数据录入须采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附件中),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3项内容,报送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xmsbsj.dbf”文件。
六、时间安排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丽
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
电话:31919049 ,假期:13889811661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关于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