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行动的指导意见》,市社科联决定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专项课题研究作,组成专项课题组,围绕把雷锋精神作为沈阳城市精神,对雷锋精神作出时代阐释、赋予时代内涵等,形成专项研究成果。现将我校“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专项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课题组要围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幸福沈阳”,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沈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投标书》,A4纸打印,实名版(详见附件1)2份、匿名版(详见附件2)1份,提交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
2.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填写《沈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形式,详见附件3),A4纸打印1份并加盖部门公章。
3.请将纸质《沈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各课题组的纸质《立项投标书》实名版2份、匿名版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实名版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第一教学楼A311)。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若成功立项后,各课题组要立即开展研究工作,于2017年6月20日前,提交研究报告。此项课题与2017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同期结题,同样管理。
联 系 人:刘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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