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城建院发〔2023〕201号),我校2025年度科研发展基金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项目类别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支持对经济社会需求和产业需求有一定影响,能开展产业共性研究,并能取得确定性成果的项目。一般项目支持对经济社会和产业的部分特定需求进行的探索性研究,受益面相对较小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申报书,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教师须使用《申请书》,见附件1。
3.机关单位等其他拟申报人员,报送至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相关的院部,由院部统一上交。
4.项目结项严格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城建院发〔2023〕201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一律A4纸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以院部为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16:00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主题为:XX院部-2025年度校基金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叶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电子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
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学研究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5年度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内含结题标准)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