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城院科通〔2025〕82号
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申报程序
学科成果奖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10 份A4 纸双面打印;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每份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辽宁省教育厅)、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于10月31日12:00前报送至守正楼409办公室(学校公章由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统一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
教育学专区成果奖:《专区申报评审表》 WORD版;成果全文 PDF版、佐证材料PDF版;《专区申报汇总表》 WORD版;以申报者姓名、单位/部门命名,于10月31日12:00前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注意单个Word 或 PDF文件不能超过50M, 若大于50M则分为两个文档。
联系人:于青
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