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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沈阳市社科联关于课题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7    作者: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来源: 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点击:


课题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科联关于申报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沈阳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除外)、2023年研究基地课题、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

二、结项材料

1.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在内参刊发,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或被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须提供佐证材料。

三、材料要求

1.对课题组的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封皮为“结项报告书”首页。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要认真填写《统计表》,报送纸质版1份,统计表加盖本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word格式)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同时报送统计表电子版(必须为Excel表格形式)。

※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公章。匿名材料出现以上信息的取消结项资格。

统一电子版文件夹格式为:

           


2.报送时间

请于11月22日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材料和《统计表》的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守正楼409),电子版打包压缩并标明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通知原文。

联系人:洪叶     电话:31919049


1.结报告书(实名)  

2.结报告书(匿名)

3.统计表

4.通知原文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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