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宣〔2024〕11号)有关规定,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从立项之日起满2年,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即可申请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如下资料:
1、纸版材料1份:结项申请书(财务、审计盖章请自行办理)、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免鉴定佐证、立项通知、专家鉴定表。
2、电子版材料:结项材料PDF(将盖章后的结项申请书、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结项汇总表Excel(2024年10月修订版)
3、对于鉴定项目,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小组,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填写鉴定表。专家库名单请联系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咨询,专家库涉及隐私,请严格控制好知悉范围。阶段性成果佐证(复印件,包括封面页、版权页、文章页),阶段性成果须带项目号,项目号用荧光笔标注且与项目高度相关。
4、若项目研究周期超过2年,需要填写《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同结题材料一同提交。
5、以上申报材料于12月20日前,纸质版一式一份(装于牛皮纸袋中),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洪叶(守正楼409)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13998844592
邮箱地址: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相关附件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