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结合《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经个人申报、科研处初审、专家评审,确定以下评审结果(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实名向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反映意见。
联系人:洪叶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评审结果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