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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次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作者: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来源: 城院科通〔2025〕22号    点击:

各课题承担单位

按照《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要求,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次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提交时间

202548星期二16前。

纸质版报送至守正楼409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二、结题课题范围

从立项之日起满1年,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后即可申请结题。

三、结题须提交的材料

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2课题研究成果材料。凡公开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须与该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字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编号,市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刊发的文章等同于发表论文。

(1)课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重点课题须发表成果论文4篇以上4,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发表成果论文2篇以上含2篇

(2)课题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用皮纹纸或铜版纸装订,需提交1份。

(3)课题成果为专著的,需公开出版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专著需提交10册。

3《成果要报》1份(3000--5000字)。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1份。除符合免于鉴定要求的课题外,均需自行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5位专家进行课题鉴定,本学校专家最多选1名如无相同学科,可选临近学科。

5相关表格可到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网站首页下载。


联系人:洪叶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邮箱地址:kyyxkjsc@syu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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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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