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辽宁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21、2022、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为验收结题。
验收结题依据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学校明确的结题标准方可予以结题。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较大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三、验收结题
本次申报在“辽宁省高校科技管理系统”操作,相关操作问题请在“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系统操作答疑群”咨询。

四、其他要求
1.验收结题需填报《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附件1)或《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理工类)》(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
2.每个结题项目的《结题审批书》、《结题汇总表》、佐证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汇总为一个pdf版文档,文件名均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3.请各项目组将完整结项材料报送单位/部门进行初审,于2025年9月16日16:00前将经单位/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结项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不符合结题标准的请勿上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守正楼4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青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联系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
2.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
3.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5.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6.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7.辽宁省高校科技管理系统新增功能操作说明(2024.12.11)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