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58号)(详见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申报。于6月1日上午10时前准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候。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 汇总表1份(汇总表顺序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顺序一致);
2. 项目简介2份(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校2021年度可以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命名);
3. 申报书(实名版)(以“评审书-***(实名)”命名);
4. 匿名处理的申报书1份(以“评审书-***(匿名)”命名)(匿名处理不应体现单位部门、姓名、职务、电话、邮箱、通信地址)。以上材料整理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
1. 汇总表1份;
2. 项目简介2份;
3. 申报评审书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夹在实名中)。
联系人:刘智深
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c31679827@163.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实名)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