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辽财教规[20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认真学习文件内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经费使用,遵照此文件执行;其他社科类项目,未设置经费使用要求的,参照此文件执行。 附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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