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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9年沈阳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度融入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印发了《沈阳建设“一带一路”东北亚枢纽行动方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鼓励在沈高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沈阳市“一带一路”建设,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19年沈阳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2019年以来,各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科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合作、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领域开展的国际交流合作。

      2.申报单位围绕《沈阳建设“一带一路”东北亚枢纽行动方案》中提到深耕与日韩高端产业合作(包括以高端装备、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大健康、现代金融、文教旅体等领域为重点,精准对接日韩高端产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深度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包括务实推进与俄罗斯远东“一港九区”特别经济区合作,深化对俄科技创新、跨境电商及物流、装备制造、能源资源、农业、人文等多领域合作)、加强国际教育合作(包括引进德国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参与亚洲大学联盟、国际大学创新联盟等国际高校组织与日韩欧美知名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共建研究院所、举办教育合作项目等交流合作。落实“留学辽宁计划”,提高来沈留学生招生数量和培养质量。)

      二、评选方式

      各高校择优推荐1-2个项目(排序),教科工委将组织“一带一路”建设领域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沈阳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填写《2019年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汇总目录》(一式一份)和《2019年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及与项目相关的视频、图片资料(电子版)。同时,为便于沈阳市更好的服务高校发展建设,请各单位总结高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4日晚19: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31679827@163.com);纸质版于25日早9:00前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智深         电话:024-31919049

      附件:1.2019年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汇总目

                2.2019年高校“一带一路”建设优秀项目申报审批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