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市教科系统2020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沈阳市教科系统2020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结题”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转达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2)。请参照《关于开展沈阳市教科系统2020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二项、第4条“项目验收”中的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一教A区311),电子版发送至kyc31679827@163.com,逾期不候。
附件:1.关于开展沈阳市教科系统2020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在沈高校“双服务”项目立项结果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