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沈社科联发[2018]8号)要求,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已进入结项阶段。现将结项工作有关我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18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材料
1.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部分为课题结项最终成果,要求为研究报告或专著,为中文成果,不少于8000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3000-4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在30%以下。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将作为本年度课题结项评定等级的参考值。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课题负责人要对结项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无“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任意一项,不予结项。
三、相关要求
1.对课题组的要求。各课题组上报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2册,匿名2册,封皮为“结项报告书”首页。匿名材料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加盖公章。“结项报告书”和“课题提炼成果”须同时报送实名电子版。
2.报送地点。请各单位将《统计表》和实名“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纸质版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刘智深
电话:024-31919049
附件:1.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实名)
2.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匿名)
3.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