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计划,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推进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重大现实问题,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深入探讨沈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研究方向和范围
《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参考选题》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沈阳人文历史、“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四个方面,列出50余个参考选题(见附件),所有选题只规定研究的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申报人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沈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综合性研究要突出沈阳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具有史料性、学术性和现实性。
三、申报条件
1.沈阳地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2.课题负责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年龄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条件)。
3.课题负责人在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 已获国家社科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已承担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类型和项目类别
课题研究类型为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综合性研究三个类别。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以论文为主,完成时限为1-2年;应用对策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以研究报告和资政建议为主,完成时限为1年;综合性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以专著为主,完成时限为2-3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4万元,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申报课题对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有重大影响、亟需研究解决的项目,经专家组论证、市哲社学术委员会审定等规范程序,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五、申报要求
1.各系部、机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报者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各系部、机关部门须内部评审,限报两项并排序。
2.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3.凡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4.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研究,鼓励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六、报送材料
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加盖公章)2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的Word电子文档、各单位的《2019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文档)。《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以“申报人姓名”方式命名)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单位、部门申报市哲社课题电子版”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日期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kyc31679827@163.com
联 系 人:刘智深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