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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4    作者: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来源: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宣〔2024〕11号)有关规定,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第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从立项之日起满2年,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即可申请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如下资料:

1、纸版材料1份:结项申请书(财务、审计盖章请自行办理)、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免鉴定佐证、立项通知、专家鉴定表。

2、电子版材料:结项材料PDF(将盖章后的结项申请书、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结项汇总表Excel(2024年10月修订版)

3、对于鉴定项目,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3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小组,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填写鉴定表。专家库名单请联系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咨询,专家库涉及隐私,请严格控制好知悉范围阶段性成果佐证(复印件,包括封面页、版权页、文章页),阶段性成果须带项目号,项目号用荧光笔标注且与项目高度相关

4、若项目研究周期超过2年,需要填写《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同结题材料一同提交。

5、以上申报材料于1220日前,纸质版一式份(装于牛皮纸袋中)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洪叶(守正楼409)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13998844592

邮箱地址:kyyxkjsc@syu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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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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