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总结学校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2024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科学规划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
二、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1.请分条罗列并阐述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突出工作成绩及特色创新之处。其中,研究所(中心)需同时填报XX研究所(中心)科研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根据城建院发〔2023〕218号关于印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2.请根据工作实际,拟定2025年工作思路、重点工作内容及详细安排。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请将“**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合为一个Word文档,以“**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2024年总结及2025年计划”命名,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经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存档。
2.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12月12日12:00前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
1.XX研究所(中心)2024年科研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
2.城建院发〔2023〕218号关于印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联系人:洪叶
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