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城院科通〔2025〕102号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辽宣〔2024〕11号)有关规定,我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次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即可申请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纸版材料1份:结项申请书、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专家鉴定书或免鉴定佐证;若是延期或更改项目组成员,请将延期申请和变更申请一并于12月10日16:00报送至守正楼409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将盖章后的结项申请书(财务章和审计章自行受理)、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结项汇总表Excel以“学校名称+姓名+汇总表”命名,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邮箱。
联系人:于青
联系电话:024-31919049
联系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附件:相关附件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