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校级重点学科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总结学校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以及校级重点学科在2025年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科学谋划2026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校级重点学科
二、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1.需分条罗列并阐释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的开展状况、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显著的工作绩效、特色创新之处以及经费使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支撑作用等方面。其中,研究所(中心)需同时填报《XX研究所(中心)科研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依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城建院发〔2023〕218号)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2.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工作事项以及详尽的工作安排。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经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整合为一个PDF文档,以“**研究所(中心)、智库、重点实验室、**校级科研团队、**校级重点学科2025年度总结及2026年度计划”命名,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胶装成册,经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存档。
2.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2月16日16:00前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
1.XX研究所(中心)2025年科研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
2.城建院发〔2023〕218号关于印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联系人:洪叶
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