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研究、结题、成果报奖等材料学术诚信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7    作者: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来源: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点击: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研究、结题、成果报奖等材料学术诚信检测工作的通知

城院科通〔2026〕13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项目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现就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研究过程、结题及报奖等材料学术诚信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为依托单位,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在项目申请立项、项目结题成果报奖等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的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各类分析报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等(以下统称“报送材料”),均须在正式提交前完成重复率检测与 AIGC 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二、检测要求

检测平台:中国知网(CNKI)。

检测内容:对检测材料全文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参考文献全部文字内容

检测结果提交:项目负责人须在提交正式申报结题报奖等材料时,一并附上中国知网(CNKI)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中简洁版检测报告提交打印文件,完整版检测报告提交电子文件)。检测报告须清晰显示检测时间、总文字复制比、AIGC检测率等核心信息。

公章要求:检测报告打印件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检测程序的合规性。未经盖章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三、检测标准

目前暂不设定统一的重复率上限及AI生成内容比例上限但检测数值将作为衡量材料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检测结果处理

对检测结果异常的材料,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有权进行复核、退回修改或取消申报资格处理

对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故意规避检测或使用AI生成核心内容未加声明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提请学术委员会调查、审议、认定,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五、责任与监督

项目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是科研诚信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原创,合理规范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工具,并主动配合检测。

二级单位职责:各学院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诚信审核,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告的核验与存档,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


电话:024-31919049

邮箱:kyyxkjsc@syucu.edu.cn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6417